各区、县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2015年,驻市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经济金融政策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不断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。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,驻市金融机构对全市重点项目、“三农”、中小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不断增强,实现金融业增加值643.88亿元,占GDP的11.1%;本外币存款余额18036.9亿元,同比增长14.41%,较年初新增2394.06亿元;本外币贷款余额13965.64亿元,同比增长17.49%,较年初新增2076.57亿元,金融为服务实体经济和全市经济稳健运行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为进一步调动各金融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,发挥示范引导作用,市政府决定对以下机构进行表彰: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、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东亚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西安分行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、西安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、西安国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、西安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、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、陕西禹龙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。
希望受到表彰的金融机构再接再厉,继续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。全市各金融机构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,抓住国家实施“一带一路”的历史机遇,充分发挥金融业在供给侧改革和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,努力提升金融创新和服务水平,不断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,为“品质西安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西安市人民政府
2016年11月15日